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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为贯彻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现就创建“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提出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就业导向,围绕“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实现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强化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将“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作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和推进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工作。
  二、创建安排
  (一)建立“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台账。杨陵区人社局组织在全区开展“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摸底调查,将全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纳入台账。凡具有示范区、杨陵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颁发的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科技特派员证书、农民职称证书、农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均纳入台账登记范围。在企业、合作社中具有农业技术服务能力但无证书的均以技能服务型人才纳入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台账,详细注明个人所具有的技能,尤其是对区内自发形成的各类嫁接队、疏花队、植保队等队员,凡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的人员均可登记入库。对纳入台账的人员经核查其技能水平,可发放“杨凌农技师”证书,作为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凭证。
  (二)做好“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管理工作。示范区人社部门做好“杨凌农技师”品牌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品牌注册,开展“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认定、授予、管理等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价体系,对在杨凌农技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企业、合作社、服务队等根据贡献值可分别授予“杨凌农技师”金牌、银牌、铜牌服务单位。对诚信经营的企业、合作社等授予“杨凌农技师”诚信服务单位。
  (三)提升“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形象。积极树立“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形象,加强规范化管理,聚力品牌化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劳务品牌的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积极对“杨凌农技师”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实现全流程管理、便利化办理,加强商标保护,形成具有美誉度、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形象。开展多种形象宣传推广活动,选树一批“杨凌农技师”形象代言人,参与省内外各类劳务品牌展示宣传活动,扩大品牌影响。
  (四)加大“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培育。各级各部门、创建单位要不断加大“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培养,开设结合现代农业技术服务需求的特色培训,提升“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依靠培训不断吸收和扩大从业人员队伍。鼓励区内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完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按规定对经评价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打造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杨凌农技师”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同等落实职称评聘、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人才政策。
  (五)促进“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与产业对接。加大杨凌农业人力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雨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加快“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入驻新雨平台步伐,使“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者依靠新雨平台实现线上交易,促进人民群众增收。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打通供需两端,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与产业需求的对接,推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深度融合,实现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六)出台劳务品牌建设扶持政策。对区内培育创建“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的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等从业人员(签订协议)达500人以上,可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奖补,奖补上限30万元,纳入省级劳务品牌资源库,具体办法由示范区财政、人社部门制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在“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中涌现的优秀创建企业、合作社等典型单位优先入驻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享受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加强对劳务品牌动态管理。加强“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动态监督管理。采取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示范区各类创建主体开展“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将创建工作优秀的企业、合作社等纳入,不断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同时建立“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退出机制,对培训质量不高、带动就业人数明显减少、市场竞争力下降、社会认可度不高的创建单位及时予以降级登记直至退出劳务品牌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工作推进。“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创建工作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有力抓手,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树立“杨凌农服”品牌建设的重要支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创建工作,要将劳务品牌工作列入“稳就业、保就业”重点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全区“杨凌农技师”台账建立、商标注册工作于12月12日前完成,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指导创建单位加强劳务品牌质量管理和建设,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诚信就业、优质服务。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创建省级劳务品牌成功。
  (三)加强品牌培育,增强品牌意识。“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建设要注重品牌保护和发展,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壮大“杨凌农技师”劳务品牌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加强品牌管理,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培育发现新的劳务品牌,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但还没有固定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抓紧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对有一定从业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产品,总结品牌特征,帮助指导制订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引导形成劳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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