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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圆满解决
昔日好友起纠纷 法官耐心促调解
黄丽丽:扎根土地40载 一心耕耘只为“农”
寻衅滋事!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杨陵检察护航农资市场助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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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圆满解决
3月3日,一起矛盾突出的婚后财产纠纷案在杨陵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2020年,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王某未按协议配合张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并将张某赶出房屋,为此,张某先后多次报警处理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后通过电话、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得知,原本张某和王某过着幸福的小日子,婚后双方想再买一套房屋,为了二套房的首付和贷款问题,商议办理“假离婚”,约定将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张某所有,待新房购买后再复婚。离婚手续办理后,张某和王某继续共同生活,王某不时还给张某经济帮扶,但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新房子也没有买,最终还因为“旧房子”酿成诉讼。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指出了双方的问题所在,并对二人严肃批评,同时希望双方能够好合好散,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告张某表示同意带走自己个人物品,涉案房屋归被告王某所有。但是,“假离婚”却因登记变成真离婚。王某对此表示后悔不已,新房子没买到,“买”到了教训。
法官提醒: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假”离婚买房实际上是骗取相关优惠政策,是有违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会给当事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王乐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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