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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设立公民意外伤害救助基金
最高救助五十万元
  杨凌融媒体中心记者 翁瑞 近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慈善协会了解到,为确保公民在杨凌示范区域内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不因需要筹措资金、分清责任、确认身份等环节影响抢救治疗,杨凌示范区慈善协会从今年起设立“杨凌公民意外伤害救助基金”,救助基金规模为900万元。
  据了解,该基金救助对象指公民在域内受到突发的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交通事故、突发火灾、水灾、工伤等各类意外事故),对公民人身造成伤害需要紧急抢救治疗的救助对象。救助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服务费和医疗救助费。其中,交通运输服务费的起始标准为示范区出租车起步标准,最低为5元,最高不设封顶标准。医疗救助费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每人次最低10元,最高限额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基金只涉及公民受到意外伤害的抢救治疗费用,不涉及意外伤害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和公民亡故赔偿抚恤事项,也不涉及杨陵户籍的公民在域外受到意外伤害抢救治疗的救助事项。基金在杨凌示范区医院设立支付预备金,区内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单位,在提供抢救治疗服务后直接到示范区慈善协会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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