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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人范围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杨凌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二、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
  1.贷款金额:个人贷款金额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3年无息贷款。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自放款之日起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
  三、担保形式(选择其一)
  1.存单、保单的原件质押。
  2.房产、生产设备、车辆的产权证抵押。
  3.经济实体担保。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担保。
  5.具有项目所在地户口,有稳定收入的2名以上自然人担保。
  受理单位: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70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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