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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交警查获使用共享汽车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 贺承光 通讯员 王妮)近日,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在辖区开展了夜查行动。期间,共检查机动车200余辆,查获无证驾驶机动车案1起,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案1起。
  这两起案件的违法人朋某、宋某为杨凌某高校大一学生,同班同学。朋某(具有C1驾驶证)用自己的手机使用“摩范租车”APP软件,扫码取得了一辆共享汽车的使用权后,将车辆交付给宋某(无证)驾驶,后被民警查获,并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共享汽车的高速发展,给广大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但在共享汽车的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漏洞,例如缺乏驾驶员人脸识别、酒精浓度自检等主动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出于好奇、贪玩,掌握新科技能力强但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在使用共享汽车中出现违法行为,甚至发生交通事故。所以,杨凌交警呼吁学校加大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呼吁共享汽车经营者加强车辆主动安全防范技术,让科技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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