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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活动
消防人员正在对灭火器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冯家宝)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打击买卖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3月14日,杨凌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中,抽查组先后走访了李台街道办邰东社区、杨凌凤凰酒店、农大雅苑小区、杨凌新科龙消防器材销售部、天安门业等制造、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场所,重点抽查了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消防水枪、消防水带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械,核查了消防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产品认可证书等有关资格认证资料,并针对如何辨别真假消防产品向微型消防站负责人进行了系统培训。
  抽查中,在对邰东社区的微型消防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微型消防站配备的消防水袋没有身份标示,并且水袋长度达不到要求,属于违法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抽查组现场责令邰东社区限期整改,并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其立即更换现有消防器材。
  “此次‘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活动,就是希望通过对消防产品的抽查,提高消费者、使用者的识假、辨假能力,从而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杨凌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此次“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从3月14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期间将继续加大抽查力度,走进社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知识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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