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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疏堵结合将“双禁”进行到底
李台街道办西苑社区烟花爆竹兑换点群众正在兑换生活日用品

李台街道办工作人员入户为群众发放禁燃禁放劝导告知书

禁燃禁放签名墙

  本报实习记者 贺承光
  今年,示范区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自2018年1月18日起,示范区全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随着春节的临近,又到了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实施以来,这项工作进展如何?杨凌政府相关部门都采取哪些措施进行了禁止和疏导?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全区设置5个环保型电子鞭炮服务点
  “噼里啪啦……”随着工作人员按下遥控器,一串大红喜庆的电子烟花爆竹声响彻会议室。2月9日,杨凌安监部门环保型电子鞭炮管理员培训会在创业大厦召开。记者在现场看到,由杨凌尚品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承接运营的雷电式环保型电子鞭炮被高高挂起,通电后,大红色的爆竹上,彩灯闪烁发亮,爆竹底端挂有吊饰,顶端还有电线接引一个小开关,打开开关,电子鞭炮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电光如炬,声响逼真,每串电子爆竹还配备有专用的遥控器可控制烟花爆竹,安全环保还可反复使用。
  记者从培训会上了解到,对于群众举办婚礼、乔迁新居、购买新车等需要烟花爆竹的,杨凌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电子鞭炮公司采购环保型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燃放。目前,杨凌分别在李台街道办温馨社区便民大厅、杨陵街道办凤岗路社区便民大厅、大寨街道办寨东村委会、五泉镇政府司法所、揉谷镇政府办公室设置5个镇办服务点,并于2月9日开始陆续运营,群众可凭身份证在辖区内服务点免费租赁。
  各镇办积极做好禁燃禁放宣传
  随着春节的临近,杨凌各镇办积极行动,努力推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工作人员通过向群众发送公益提示短信、签署承诺书,在户外广告牌、居民小区、公交车等公众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提示、督促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新规,确保全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您好,我们是李台街道办禁燃禁放入户劝导员……”2月11日晚,李台街道办组织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入户的方式,对辖区内群众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双禁”工作。工作人员冯文敏告诉记者:“2月9日至12日,李台街道办组织190余人,通过入户走访,在人口密集处设立倡议禁燃禁放李台在行动等方式,共发放禁燃禁放入户劝导告知书约19000多份。”记者了解到,李台街道办在辖区小区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双禁”横幅,LED屏滚动播放“双禁”宣传语。工作人员通过QQ群、微信群等移动平台发布“双禁”知识,呼吁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村民们都积极支持‘双禁’工作,村里人都主动拿出烟花爆竹兑换物品。”揉谷镇石家村监委会主任告诉记者。记者在石家村村委会兑换现场看到,村委会专门设立了烟花爆竹回收点,鼓励村民拿出家中的烟花爆竹换取洗衣液、洗洁精、洗手液等日用品,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减少安全隐患,共同呵护自己的家园,打好蓝天保卫战。村民石建军、石双武拿到兑换的生活用品非常高兴,对于“双禁”工作,他表示全力支持,还要向邻居宣传。记者注意到,村委会广场上摆放了很多品种的日常生活用品,已经有村民陆续来兑换了。据了解,目前杨凌各镇办都设置了兑换服务点,希望家中有烟花爆竹的村民自觉前去兑换。
  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给予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
  据了解,春节期间,杨凌5个镇办与村(社区)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责任书,采取包片区、包组(小区)等形式,成立不少于5个巡查组,在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等重点时间段进行巡查。同时,杨凌交通部门、交警队、消防大队制定具体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在进出杨凌各道路出入口设置关卡,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烟花炮竹一律收缴,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春节临近,广大市民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垃圾和对大气的污染等,其实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侵犯,我们要努力让市民从不适应到适应,再由适应变成一种良好的习惯,让自觉禁放烟花爆竹成为‘新常态’。”杨凌安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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