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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看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
文章字数:99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总体方案》通过对职业学校评价以及用人评价两个体系的全新构建,进一步拓展了职业学校的办学空间,丰富了职业教育的价值内涵。
  《总体方案》重点任务的第二项“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提出对健全职业学校的评价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这里,除了对职业学校日常教学的评价之外,特别提出“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把“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任从国家层面赋予了职业学校,为职业学校拓展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体方案》重点任务的第五项“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中,提出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这里,特别强调“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参与社会活动的地位作出明确规定,极大丰富了职业教育的价值内涵。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传递出的政策信号,让我们看到了职业教育更加美好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