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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猕猴桃买卖起纷争 诉前调解化心结
文章字数:599
  2024年9月13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果农的烦心事、揪心事,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10月份,被告王某某与原告赵某某于2019年10月份达成口头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猕猴桃,称重后经原、被告双方核算,猕猴桃25135斤,货款为27648.50元,并出具了欠条,约定一个月后付款,原告当即向被告交付了猕猴桃。但到了约定付款期限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未支付,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催要,被告依旧推诿拒不付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接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经法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该起纠纷。调解员力促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其欠原告的猕猴桃款属实,对欠条及金额也认可,但并非恶意拖欠货款,是因为他这几年做生意亏损,资金链断裂,目前手头资金较为紧张。调解员遂从法律角度、长期合作等方面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释法明理,被告承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也表示体谅被告的难处,同意其分期支付。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筹措资金7000元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将于2025年1月28日前全部付清。
  民生案件无小事。杨陵区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小案不小办,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张艳萍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