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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杨凌示范区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文章字数:2,245
  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示范区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9月11日向示范区反馈了督察报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涉及的22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6项,有序推进6项。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履行国家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头研究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立由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的攻坚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签订工作责任状,全面夯实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细化工作举措59条,配套出台攻坚子方案9个,大气污染治理“1+9”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学习内容,督察整改以来,组织学习4次,党政领导干部大气污染治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8次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12次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三、对标对表问题,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夯实责任抓工作落实。详细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细则,建立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落实落细。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工委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列入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出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细化年度目标责任,倒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细。建立露天焚烧和散煤复燃资金扣缴问责机制,秋冬季以来通报火点62处、扣缴财政资金1240万元,对两个单位进行约谈。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领导干部包抓制度,实行“发现火点-平台自动派单-及时处置-现场核查-通报约谈”的智慧环保信息化管理模式,有力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末端处置落到实处。
  (二)正视问题抓源头治理。聚焦督察反馈的散煤、机动车辆、面源污染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治目标,全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2家工业产业园成立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重新设定入园企业准入条件、行业准入清单,严防非功能企业进入工业产业园。制定《杨凌示范区散煤治理清洁取暖2023—2027年行动方案》《杨凌示范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2023-2027)》,核定全区补贴户23114户,落实补贴资金1386.84万元。通过印发通告、制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散煤治理宣贯活动,采暖季期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2%,PM2.5同比下降3.4%,PM10同比下降26.1%。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清单,备案登记管理非道路机械24辆、抽查非道路机械195辆。开展注销农业机械排查,注销报废拖拉机89台。通过日常检查、三市一区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扬尘防控措施,2023年以来累计发现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449条,约谈企业负责人40人次,罚款20万元。完成示范区医院、沁园春邸禧工程、杨凌渭河采沙项目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开展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生物质燃烧专项整治、加油站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制定了《杨陵区2023-2024大气污染防治包联督导工作方案》,整治烟花爆竹点位2580处,元宵节期间NO2、SO2同比改善26.7%、33.3%。组织畜禽养殖培训3次,督促源泰牧业完成了牛粪堆场围堰建设,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户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意识。对区内8家加油站按季度进行检查,督促5家加油站完成设备运行不正常、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整改。
  (三)严格执法抓末端提升。通过双随机检查、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对重点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工业企业615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9件,处罚金额283.4万元,参与监督帮扶22轮次,查处环境问题75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40个,11个正在推进。督察期间反馈的140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区内涉气企业、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促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36家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强化对农药、化肥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秦丰农化、华阳化工、陕西化建设备制造公司等10家企业完成扬尘措施不到位、废气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逐家检查重点汽修企业5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7次,对存在使用劣质漆、废气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行问题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环检摄像头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检测机构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对照2024年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协同聚焦杨凌片区联防联控、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升、农房节能改造、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业企业升级治理等重点工作,协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改善示范区空气环境质量,为全省空气质量提升贡献杨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