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党工委第十七轮巡察成立三个巡察组,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对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示范区教育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示范区自贸办、示范区医院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贸办、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设置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和示范区政务大厦七楼电梯口设置联系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7月、8月3:00-6:00)。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