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宋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2月被告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从原告处借款4万元,被告收到借款后承诺当年年底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推诿拒不还款。
法院接到该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指派至诉前调解室,由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因经营的店铺生意不景气,资金周转不开,未能按期还款。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调解员一方面告知当事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放弃主张借款利息,被告当场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诉前调解是诉源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杨陵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实质解纷优势,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做到“诉源+执源”两手抓,形成了“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在审判阶段兼顾执行”的工作架构,真真切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张艳萍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