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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6日
公 告
文章字数:303
  按照陕西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知要求,2024年4月至10月,重点纠治“村霸”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和腐败问题。现将相关领域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信箱:
  咸阳市杨陵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11室(示范区扫黑办)
  咸阳市杨陵区康乐路20号(杨陵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示范区扫黑办:029—87036227杨陵区扫黑办:029-87019040示范区公安局:029—87035299示范区自然资源局:029—87033164示范区住建局:029—87036906示范区农业局:029—87033213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9—87031256
  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