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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杨陵区人民法院
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字数:449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某公司生产材料被盗一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犯罪行为,保护了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4年1月某天凌晨,被告人张某在杨凌某公司上班期间,看见该公司物料房内有十几箱生产材料,遂心生贪念,趁无人之机将一箱生产材料放入物料办公区域垃圾箱内,后运出公司。当天早上8时许,该公司工作人员盘点库存时发现生产材料丢失,调取监控后发现张某盗窃,遂电话联系张某,当日13时许张某将盗窃的生产材料归还公司。
  本案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之中,充分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坚决依法惩处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的各类犯罪,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辖区经济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