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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
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倡议书
文章字数:648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佳节,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巩固示范区大气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成果,使全区人民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节日环境,保障大家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不购买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在建筑物内、阳台、楼顶,特别是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以避免给清扫带来不便,增加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量。
  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带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以及村(社区)、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居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杨凌示范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