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中情理与法理并用,妥善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张某与高某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养育一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出现裂痕,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被告高某抚养;原告张某自2021年10月起按每月500元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张某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为及时兑付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迅速通过网络查控依法查封了张某的银行账户,随后与张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法律责任,但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劝导,劝说其从孩子立场考虑,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切实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和义务。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悉心疏导,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兑现了所欠抚养费3000元,并明确表示以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王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