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杨陵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盘活了租户和商场之间的僵局,促进了市场资源的流动循环发展。
2018年6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由被告承租原告运营的位于杨凌某商业广场五楼开办健身房。2021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被告继续使用案涉商铺。原告按照原合同约定向被告催要租金及物业费,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故原告提起诉讼。
鉴于某商业广场目前正处于“重生”的关键节点,办案人员立刻展开调解工作,被告提出因疫情影响,导致店铺亏损无法正常经营,已停业数月,希望原告能够予以减免并分期支付。原告对于被告停业的行为予以谴责,但也表示愿意调解,鉴于此,办案人员对双方进行入情入理的劝解,从化解纠纷、盘活僵局的角度出发,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费用共计358395元,并在支付后将健身器材拉走。调解结束后,办案人员来到案涉场地,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对健身设备进行了清点,确保调解协议能够顺利履行。 (曹亚琦 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