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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杨陵区法院调解员丁征选荣获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文章字数:351
  10月8日,杨陵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丁征选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丁征选,杨陵区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原任杨陵区李台街道办胡家底村干部,曾于2002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进驻法院担任区法院调解员工作以来,共调解案件1400余件。2023年以来,调解室共计疏导劝解各类纠纷260余件,化解信访案件18件,其中离婚纠纷130件、物业纠纷20件、交通事故纠纷15件、借贷纠纷60件、劳务纠纷21件、租赁合同纠纷14件。丁征选团队胸怀“细心”“真心”“事业心”“初心”“爱心”温暖着群众,以优秀的调解能力服务好群众,长期坚持学法律、学政策、学知识,以良好的素养让群众信服。
  丁征选先后参与化解诸多群体性案件,并擅长调解邻里矛盾、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人身赔偿等领域纠纷,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