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易某、龙某某诉被告陕西某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杨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快审快结,仅用二十天时间成功进行了调解处理。
2004年5月,原告购买被告准备发行的股票,后股票并未成功上市,原告多年来一直向被告追要投资款未果。今年原告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审查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原告的投资款长期未予退还,情绪较大,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工作,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二十天的审限内,解决了原、被告之间近二十年的纠纷,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刘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