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被执行人“躲猫猫” 依法拘留没商量
文章字数:453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拘传四案同一被执行人,并于次日将其拘留,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张某军,在杨陵区人民法院共有四起未执行完毕案件,执行标的上百万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军向申请人提出和解意见后,申请人同意张某军处置相关财产,并将所得款项偿还申请人,但被执行人处置相关财产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申请人案款。面对执行干警传唤和上门寻找时,张某军却屡次消失,企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执行。
  6月11日22时左右,执行干警接到相关线索,被执行人张某军出现在某小区,四名执行干警立即根据线索前往搜寻,最终将张某军拘传至法院。释明法理、耐心劝说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遂于6月12日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杨陵区人民法院提醒各位被执行人: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杨陵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