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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本月起执行
  近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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