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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住建局发布温馨提示
买房如何避免陷阱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开发商资质证件及“五证”要齐全
  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售楼处(部)现场公示证件是否齐全,对证件不全的楼盘,请不要交纳任何形式的钱款。
  (一)主体证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二)项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购房交款要谨慎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交纳任何形式的款项。凡是开发企业或置业顾问通过低价打折优惠、内部团购、鼓吹手续即将办理完毕等说辞承诺的;向购房者收取排号费、房源保留金、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或采取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建成的商品房的;均属违规行为,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不得交款。
  三、监管账户要看清
  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是维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是由开发企业开设,政府监管。(监管银行及账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均有载明)
  购房人务必要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向个人账户、非监管资金账户交存房款等任何款项。
  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细心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及责任权利的重要凭据。购房人将首付款交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要求开发企业通过住建部门的网签系统签订合同(即网签合同)。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购房合同的关键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房屋登记时间及不利因素情况说明等内容,确认清楚再签字。
  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要及时
  购房人务必要求开发企业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防止“一房多售”。
  六、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有途径
  购房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若有疑问,请访问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房产项目及签约信息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情况。
  (一)查询地址及方法
  官网查询:https://fc.yangling.com.cn/netsignpublicity/index.html输入开发企业名称信息(可输入简要名称模糊查询)查询该项目名称、幢号、幢名、总面积和总层数、预售许可证、楼盘表等信息。准确输入买卖合同号、身份证号码(两者缺一不可)查询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二)投诉举报途径:
  购房人可致电政务电话进行咨询和违规行为投诉:
  杨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示范区住建局:87036906、87036577、8703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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