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奋战农高会
第04版:要闻
第05版:民生
第06版:专题
第07版:专题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杨凌示范区和西农大博览园入选全国“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种质资源库
农科专家有了“上门医生”
首届“杨凌农科”品牌故事大赛报名工作启动
杨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9月10日开始
西农大林研所“断头路”进入整治改造阶段
版面概览
联系我们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
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及时调解思路,实质性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赵某于2019年7月承包了被告陕西某实业公司在杨凌的某项目部分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月完工,同年7月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后被告下欠原告工程款3万余元,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然而,开庭时被告未到庭,原告认为自己证据不足,主动提出撤诉申请,表示待搜集证据后再行起诉。考虑到双方诉累的问题,办案人员一边制作民事裁定书,一边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被告提出原告的主张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并表示双方在其他项目工地还有相同的纠纷,希望在扣除一定费用后一并处理,办案人员及时将被告的意见向原告转达,原告认可在其他项目亦存在相同的纠纷,但认为被告扣除的太多,自己不能接受。面对此种状况,办案人员提出,如果此时向原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对于法院来说案件审结了,但双方之间的纠纷仍然存在,而且矛盾有可能会加深,只有通过调解,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办案人员分头行动,一边给原告释法明理,表示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一边继续通过电话给被告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2万余元,办案人员通过法院微庭审组织双方签署了调解笔录,并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审结,通过三方努力,调解结案的民事调解书替代了撤诉结案的民事裁定书,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曹亚琦 董娜拉)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版权所有:杨凌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网址:ylsx.nkb.com.cn 投稿信箱:ylsx@nkb.com.cn 新闻热线:029-87033711 8703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