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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
“国家队”杨凌“陕”亮登场
  记者 侯勃 加快推进杨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杨凌旱区种业“硅谷”,支持杨凌建设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品种测试评价分中心、旱区农业种业创新基地;发挥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作用,开展“一带一路”交流培训;持续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片区建设……近日印发的《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赋予杨凌履行国家使命的实质性职责,同时,从“加快、打造、持续推进”等几个维度,对杨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层面作了定性要求。
  3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总览《实施意见》,乡村振兴成为关键词,这是我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安排,也是细化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提出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等10个方面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0方面重点任务、41条详细措施,为推动全省“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彰显了我省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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