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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工作发出《通知》要求
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规定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省有关通知精神,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近日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强化教育引导,严格执纪执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在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宣传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要围绕职责任务,安排落实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查典型问题。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元旦春节期间,要有重点的核查一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消费发票、公务接待清单、公车通行记录等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受理、快查快结,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败问题发生。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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