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第05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第06版:公告
第07版:综合新闻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杨凌示范区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杨凌示范区投资环境恳谈会在深圳举行
央行最新权威解读来了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王晓来杨凌示范区调研
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在西安举行
版面概览
联系我们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收款二维码还能不能用
央行最新权威解读来了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新华社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10月,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一些人却对部分内容产生了误读。
记者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了解到,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通知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据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版权所有:杨凌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网址:ylsx.nkb.com.cn 投稿信箱:ylsx@nkb.com.cn 新闻热线:029-87033711 8703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