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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
近百万元补助款十天执行到位

  5月28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8月20日,杨凌某公司与仝某签订了《商品猪委托养殖合同》,委托仝某养殖商品猪910头,因猪瘟疫情等原因,养殖的商品猪被强制扑杀,政府对此次扑杀进行了补助,但仝某拒绝向杨凌某公司返还补助款。
  2021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仝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启动“四查”等多项执行措施,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下,仝某立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执行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工作。5月28日下午,仝某将欠款700417元交到法院,该案圆满执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安宇航 王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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