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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起,全省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部署,5月6日零时起,全省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出口车道显示通行全程费用
  ETC车辆在通行收费公路时,应确认ETC卡已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并从ETC专用车道进、出,在出口自动完成缴费;未安装OBU的车辆,从人工或混合车道进、出,在入口领取通行卡(即CPC卡),在出口用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货车应通行货车车道,并接受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适当调整货车差异化收费方案
  全省收费公路的客车收费标准及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货车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与暂停收费前相同。
  经省政府批准,适当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方案,对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收费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自恢复收费起执行。
  鲜活农产品车辆预约免费通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等特殊运输车辆应安装ETC,并提前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在出口收费站前往指定地点主动申请查验,未申请查验直接驶离的,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未预约或已预约通行但发生扣费的ETC车辆,出口查验合格后,需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退费。未安装ETC的车辆,在过渡期内(6月30日24时前)可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包年车辆需办理顺延业务
  陕A、陕U牌照的西安籍一型客车,可办理我省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2月17日至5月5日处于有效状态的包缴车辆,免收通行费的天数予以顺延。请尽快前往原ETC办理网点办理顺延和标记业务。
  对收费单位不按规定乱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6391364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9-87611703(陕西省财政厅)
  029-8783212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029-88869488(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029-12328&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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