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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和稳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解读
失业保险“看得懂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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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看得懂算得清”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参加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参加失业保险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两降三延”,目前陕西省总费率为1%(单位0.7%,个人0.3%),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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