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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严查摩托车7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的通行秩序。11月份以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大干年末60天,严查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检查摩托车507辆,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8起,现场警示教育437辆,未戴头盔231起,劝返车辆310辆,警告232起,无牌24起,无证4起,暂扣摩托车40辆。据了解,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期间,杨凌交警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科学安排勤务,采取设卡、流动、错时、弹性等方法调整勤务时间,集中警力依法加强对路面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驾驶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车,把车辆交给安全意识差的和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
  2、驾驶和乘坐擅自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遮阳伞危险大,遮挡视线,影响车辆平衡,容易造成不安全事故。
  3、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驾驶车辆逆行,不靠道路最右侧车道通行。转弯时不开启转弯灯,突然变道、调头。
  5、驾驶车辆超速、飙车、闯红灯、抢道、乱停乱放、违法载人载货。
  6、夜间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开启车灯。
  7、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来源:杨凌交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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