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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创建“无酒驾区”给全区党员干部定下“铁律”
  杨凌融媒体中心记者 魏争亮 王晴晴 近日,记者从杨陵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获悉,根据公安部、省交警总队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无酒驾区”创建工作,杨陵区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拒绝酒驾,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活动,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构建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今年以来,省交警总队在杨陵区异地用警为期十天的检查酒驾行动中,共查获深夜酒驾、“隔夜醉”酒驾15起,随着公安部门对酒驾查处力度加大,酒驾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深夜酒驾、“隔夜醉”酒驾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活动针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的党员干部,公安交警部门除依法查处外,将抄告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要结合党员干部管理对涉事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予以曝光并抄报区纪委监委。同时,将党员干部不文明交通行为列入文明单位创建负面清单。对单位有党员干部发生酒驾醉驾等交通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杨陵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在文明单位评选中视情况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记者了解到,杨陵区开展“无酒驾区”创建活动,从全区党员干部抓起,制定了“铁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交通法规,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涉酒驾驶行为,争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模范,为创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建设“无酒驾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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