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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终和好 家庭重聚暖人心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调解好一起三次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
  2008年6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举行结婚仪式,在生育一女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又生育一子,本来美满的家庭却因为一些琐事让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原告于2016年8月离家外出,并提起离婚诉讼,本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17年10月,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本院再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19年8月,原告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三次起诉恰好承办法官是同一人,对于双方的情况比较了解,考虑到被告仍然坚持不同意离婚,便告知被告在庭前可以主动通过合法渠道与原告进行沟通,争取得到原告的谅解。之后承办法官与原告联系听取意见,从她的话语中也流露出和好的意愿。鉴于此,法庭在开庭前将二人组织到被告家中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和好,分开三年多的家庭又重新团聚在了一起。
  (曹亚琦 马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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