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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
关于对杨陵欧特素质培训学校等六家社会组织给予注销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之规定,并通过征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经研究,决定对杨陵欧特素质培训学校等六家社会组织予以注销。现将被注销社会组织信息公告如下: 
杨陵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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