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省、示范区党工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卫健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陕卫医发〔2019〕49号)精神,现就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坐堂医、假医等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持续净化行业环境,全面创建“无黑无恶”医疗健康行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时间
2019年7月—2020年12月底。
三、打击重点
1.坚决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严厉打击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坐堂医、假医。
3.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4.严格查处买卖、转让、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行为。
5.严厉打击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7.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
8.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户外、车体等广告媒介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夸大广告,违法印制散发医疗宣传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四、行动要求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主动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的,将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2.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3.对暴力抗法、公然威胁或干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对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造成死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严肃追究非法行医者的刑事责任。
欢迎全区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029-87012361
杨凌区卫生监督所 029-87010658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