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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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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中国工商银行杨陵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
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8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函》(陕人社函[2019]271号)等规定,示范区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19年度个人养老保险费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上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3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
二、已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于每月1—25日,在示范区养老经办处(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选择缴费标准并打印《缴费通知单》,随后就近选择工行、农行营业网点、示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窗口即可缴费(每月26日至月末最后一日为缴费结算时间,不办理缴费)。
三、新参保缴费、跨年度补缴、异地转移、当年退休,以及其他特殊缴费在示范区税务局办税厅或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窗口办理缴费,银行无法直接代收。
四、2019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5日,逾期将无法办理缴费业务。
五、政策、业务咨询电话: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032063;杨凌示范区税务局029-87036390;代收银行联系电话:工行杨陵支行029-87013034;农行杨凌示范区支行029-87012358、87013490。
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
杨凌示范区养老经办处
中国工商银行杨陵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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