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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出台53项措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破解“堵点”和“痛点” 增强企业竞争力
  杨凌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生辉 近日,示范区营商办印发了《杨凌示范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通过53项措施,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一是做好市场准入事项与国家新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衔接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三是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一是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二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
  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引导商业银行将杨凌示范区分支机构按地市级机构申请设立。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农林畜牧生物资产抵押贷款业务。二是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五是拓展纳税信用查询渠道,推进“银税互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六是落实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规定,减少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清理地方保护政策文件和整治行政垄断行为。一是组织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垄断行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二是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一是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进行准入限制。二是组织示范区有关部门,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积极推进重点外资项目建设。五是聚焦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智能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外资企业精准招商。六是多渠道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一是落实国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加强政策效应分析,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和监管办法。二是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落实好清税证明免办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三是组织开展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工作。
  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编制示范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加快推进示范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一是落实国家关于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重点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开展行政垄断行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三是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汽)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
  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一是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二是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和示范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二是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管控责任。三是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及时向有关机构、企业和权利人推送侵权假冒线索信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三是做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四是加强对示范区涉外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
  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做好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有关工作,提升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业发展。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一是积极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生存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关于“涉及‘放管服’改革中,有的‘放’的不及时不充分,特别是办理施工许可等指标完成情况进度慢、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差距大、部分下放事项基层无力承接”问题。二是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三是关于“存在部分公共服务电话无法查询、电话归属职能不明确、电话不通、接听不及时和业务不熟等”问题。四是关于“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不共享等‘信息壁垒’和‘数据烟囱’现象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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