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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集中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整改落实工作
  杨凌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晓艳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2督导组要求,杨凌示范区出台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为主要内容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五个再一遍”即再学习一遍、再部署一遍、再动员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三个大起底”即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
  组织再学习一遍。方案要求,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党组(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有关决策部署,学习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单位人员要全体参加,通过学习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以更加坚强有力的实际行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新再部署一遍。方案要求,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学习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由主要领导负责,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查摆问题具体表现,剖析存在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再进行安排部署。
  深入再动员摸排一遍。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一遍”宣传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两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宣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任务要求以及已经取得的重要战果,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斗争的热情。有关单位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对举报人、证人的保护机制。要查漏补缺,加大入户走访和精细化宣传力度,做到背街小巷全覆盖、示范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全知晓。各单位特别是行业主管单位要针对行业领域特点,进行一次精细化的摸排,要突出重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力争摸排出一批有质量的线索。要将线索排查和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对排查的线索要立即整改,抓实见效,提高线索办结率。
  彻底再翻查一遍。对前期已经查结的“保护伞”为零、“断财”不足甚至为零的案件,以及还在深挖彻查的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案进行翻查,看是否做到了查清查透。对翻查的案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由办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严肃再追责一遍。对已审结和正在审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通过逐案翻查,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要重新进行追责。
  开展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对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查清有无“保护伞”,对其它刑事案件主要查清有无涉黑涉恶涉伞问题。
  开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对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黑恶腐败及涉伞案件,再进行复核和深挖彻查。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牟利、充当“保护伞”,帮助黑恶势力盘踞一方、做大成势的,一定要清查见底。
  开展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继续深入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对全区村(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进行大起底、再审查,坚决对不胜任的进行调整,对不合格的及时清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办。
  方案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综合治理,对症施策,构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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