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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公安局成功打掉一“恶势力”团伙
  本报讯(记者 华敏 通讯员 杜鹏里)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历时近8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某某为首实施殴打、拘禁等暴力讨债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势力”团伙,一案移送审查起诉4人,为示范区打击黑恶犯罪再添新战绩。
  2018年7月以来,示范区公安局先后接到多起群众匿名举报以张某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在辖区开设赌场、容留妇女卖淫、放高利贷、殴打他人、非法拘禁等问题线索。示范区公安局先后抽调各部门精干警力5人,由局扫黑专业队牵头并成立专案组进行前期线索核查和后期案件侦办工作。
  经查,2008年2月,受害人杜某从张某某处高息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徐某会、徐某超等5人将受害人杜某某非法拘禁长达48小时,直至偿还部分欠款后才释放受害人。2015年4月,受害人李某从张某某处高息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徐某军、孙某某等四人在甘肃平凉灵台县某饭店内对受害人李某进行殴打。2015年10月,受害人代某因向张某某高息贷款未及时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张某在杨陵区杨扶路附近对受害人代某实施殴打。2015年12月,受害人石某从张某某处高息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张某某伙同徐某军在杨凌某公寓对受害人石某实施殴打。2016年7月,受害人王某因向别人担保从张某某处高息贷款,后因债务人未及时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徐某军在追债过程中,对受害人王某实施殴打。2018年8月,受害人徐某因向别人担保从张某某处高息贷款,后债务人未及时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魏某(吸毒前科人员)采取跟踪等手段,对受害人徐某实施软暴力。
  3月15日,示范区公安局对以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4人,移送至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团伙另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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