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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多措并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本报讯
(记者 唐生辉)近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示范区技术创业企业达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
为了培育和壮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
培育技术创业企业,集聚高层次创业主体。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等创业;引导职业农民创办企业;对技术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种子孵化资金资助,给予单笔10万元两年期贴息贷款;入驻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3年免缴办公用房租金。
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小巨人后备力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利申请、授权和年费等方面给予资助;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5%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其中拥有不少于1项Ⅰ类发明专利或5项Ⅱ类实用新型专利的,纳入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5万元培育补贴;对企业首台套产品,按销售价格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科技需求和技术瓶颈,协同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推进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自主建设的科研平台,优先认定为示范区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万元补助。
围绕主导产业,遴选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整合资源要素,助推小巨人企业高速成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研发创新活动。鼓励企业采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许可等方式,联合科技成果持有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在区内就地转移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给予40%、最高200万元双向补助。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起设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金融、保险、市场融资等多元化投融资主体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走出去。将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优先认定为示范区产业链推广企业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纳入示范推广体系,在示范能力提升项目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在区外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据了解,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是指注册不满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2000万元之间或年实际缴税超过50万元;或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35%的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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