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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督办问题的检查
  编者按:近期,国家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杨凌示范区发现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未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存在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并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责任部门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尽快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并登报检讨。现将该部门整改问题检查予以公开。希望示范区各级各部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懈怠,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为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打牢环境基础。
  近期,国家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杨凌示范区发现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未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存在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并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督办问题清单中指出,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存在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建筑工地存在进出道路无冲洗设施、搅拌设备无围挡无湿法作业、工地内大量沙石原料未覆盖三个问题。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控制。
  针对督办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虚心接受,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查找出我局所负责的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在项目监管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执行国家生态环保政策及上级安排部署方面打折扣,层层衰减;二是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渭河综合管理办公室,履职监管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对施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管理不严;三是施工企业缺乏环保责任和意识,无视甲方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时,管理松散。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整改落实情况如下:根据《示范区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单》(杨环强督〔2018〕88号)有关要求,已在收到通知当天向项目法人单位示范区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杨管水〔2018〕90号),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工地扬尘管理工作。一是责令立即停工。项目法人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全面停工整改,并督促工程各参建方集中一切力量解决施工现场环保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二是约谈推进整改。为了加快问题整改,项目法人单位于2018年12月28日就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九轮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环保问题约谈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要求其督办项目部按整改方案,如期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从严从重处罚。针对此次问题,为了让施工单位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依法对施工单位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四是全面完成落实整改。针对进出道路无冲洗设施问题,目前已设置进出施工车辆冲洗台,并配备专门冲洗人员值守。针对该工地搅拌设备无围挡无湿法作业问题,目前已对工程现存两处搅拌站设置临时围挡,增设高炮喷雾机,保证搅拌机工作区域湿法作业。对工地内未覆盖的砂石原料,目前已全面覆盖;五是落实长效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单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抓好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环保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当前,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明确指出要从解决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入手,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严问责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排查作风漂浮、有令不行、尽责不力等问题。在项目建设及监管过程中,将扬尘污染治理列入头号治霾工程,严格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6条措施,强力开展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细化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坚持铁腕出击、铁腕执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为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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