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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探索支持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行动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4个方面进行部署,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关于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明确,要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要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中央下达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危房改造台账范围内进行分配,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危房改造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将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后完成销档。
要坚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细化标准和基本安全有保障的一般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要严格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其住房在选址、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建筑材料等方面应满足基本质量要求。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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