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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80%归个人所有
  本报讯(付文婷)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布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8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后,转化收益按照学校、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所)及成果完成人三方进行分配和奖励。科技成果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转化的,转化收益的10%归学校,10%归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所),8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30%归学校,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学校所占股权形成的盈利,按照学校40%,学院30%,资产经营公司30%的比例分配。
  奖励激励机制为:可从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超过10%奖励给中介机构或者相关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促成转化的,奖励方式和比例具体协商。同时,学校支持校内专家团队或科研机构与企业及其他组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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