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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荣获“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区)”称号
  本报讯(贾丽娟)岁末年初,中计协传来喜讯,杨陵区获得了第二批“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区)”称号。
  2015年,杨陵区被中国计生协确定为全国30个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区)项目试点县(区)之一。项目启动以来,杨陵区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县级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杨陵区关于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项目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项目的“七项任务”和“七大活动”以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六个好”标准,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修订了《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区卫计局和区计生协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和群众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有力助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发展。
  项目实施三年期间,经省计生协反复督查、评估验收,2018年12月,经中国计生协确认,杨陵区荣获“全国计生基层群众示范县(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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