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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4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称号
暑期让留守儿童不孤单
杨陵区召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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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4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称号
本报讯
(记者 翁瑞)近日,记者从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杨陵区五泉镇斜上村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杨陵区国家税务局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保留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且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村镇)的荣誉称号,是目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近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不断深化文明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志愿服务及道德模范、美德少年评选表彰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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