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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传教育行动为载体,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11
  媒体宣传 在示范区各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提高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时刻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利用曝光台,把不文明的人和事公诸于众,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社会宣传 在全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公共区域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刊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确保达到广告总面积的30%以上;镇(办)、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城区主干道的商业门店LED显示屏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等。以上公益广告要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
  特定人群宣传教育 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对全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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