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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临时接电费的通知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和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8〕71号)文件精神,对收取的临时接电费进行清退,请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杨凌供电公司提供以下退还临时接电费所需要的资料,以便我公司顺利为您单位退还临时接电费。办理时间: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30日。
  1.客户需提供临时接电费退费申请,申请中应包含收取退款的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退费申请需盖公章。
  2.客户需提供缴纳临时接电费时取得的收据原件。如原件丢失,可提供复印件或银行缴纳凭证等资料,并出具原始收据丢失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用户与供电单位签订的临时接电费协议原件。
  4.用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如收取退款账户与缴纳临时接电费账户户名不符、收取退款账户与实际临时用电账户户名不符,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通知一式两份,供电企业和缴纳临时接电费客户各执一份。国网咸阳市杨凌供电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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