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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我国启动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
杨陵区召开2018年退役军人座谈会
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在行动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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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办法》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作出规范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列支相关经费,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
实施办法立足扎实推进新时代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浓厚氛围,将光荣牌悬挂范围扩大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规范了光荣牌的样式、悬挂方式和管理机制,完善了惩戒措施和建档立卡制度;明确各地区应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形成多种优待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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