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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食药监局
多举措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
  本报讯 针对近期国家药监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疫苗质量安全问题,示范区食药监局积采取多项举措,强化杨凌疫苗质量监管,保障居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强化风险防范。7月23日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认真履行疫苗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疫苗分发接种使用单位监管,督促完善疫苗储存、运输条件,严格“冷链”管理。对发现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控制措施,及时上报,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关注舆情发展。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省局发布的公告信息,并及时与省局药品化妆品市场处、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疾控中心等单位联系,掌握核实问题企业疫苗相关情况。经核实,陕西省在招标采购中没有涉及相关批次的问题“百白破”疫苗,杨陵区各级预防接种点无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三是组织监管力量,认真开展检查。结合近期开展的夏季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三级食药监管机构开展对疫苗、生物制品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苗采购渠道、储存条件、冷链设备系统、温控系统和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抽查疫苗使用单位70余家,对6家购进接种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使用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将通报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同时,对2起疫苗投诉进行了核查处置,及时消除了群众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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