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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公安局
快速处置一起扰乱单位秩序事件
  本报讯(薛元春)7月12日9时许,大寨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人在杨陵区市政管理局聚众闹事。接警后,大寨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有20余人身穿孝衣,将死者魏某仓的遗像及花圈放在市政管理局门前,在现场焚烧香烛、纸钱,并关闭市政局大门,用长椅将市政管理局大门堵住,阻拦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及市政环卫车辆正常进出,严重影响着单位的正常秩序。
  出警后,现场闹事群众对民警的警告置若罔闻,对民警进行谩骂。大寨派出所立即将现场情况向示范区公安局领导汇报,局主要领导要求坚决依法打击封门闹事违法行为。现场,闹事人员拒不执行民警的指令,依然我行我素,民警依法对牵头闹事者强行带离现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撤走灵堂花圈,恢复单位办公秩序。
  经查,因杨陵文景园林公司绿化项目工地的雇佣人员魏某仓意外猝死,其家属因为赔偿问题纠集20余人到绿化项目工程发包方杨陵区市政管理局闹事,采取封门堵路、摆花圈、设灵台的方式,阻拦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车辆正常出入约1小时,经劝阻拒不改正,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经公安杨陵分局研究决定,依法对闹事人员王某、魏某朝、李某雄等六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当天送往杨陵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对李某过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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