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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为乡村振兴探路
  本报记者 行波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杨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意见,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完善集体资产的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内生动力。
  “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
  如果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性改革,那么,清产核资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
  “没有清算前,我根本不知道村里哪些是集体资产,能起到什么作用,更不会想着和大家经营利用。”杨陵区揉谷镇除张村王先生说。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没有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之前,许多村民对集体资产概念模糊,也不放在心上。
  “通过清产核资,不仅摸清了家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也得以明晰,一些闲置的集体资产也得以激活,作为资本要素重新投入到市场运作,既支持了生产发展,又拓宽了群众的收入口径,优化了资产资源的配置与结构,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梁氏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王双科告诉记者。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去年8月11日起,全区各镇办分别成立了镇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组和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组,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开展。
  近日,记者从杨陵区农林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区68个村(含农村社区14个)、271个村民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其中资源性资产8.684万亩,经营性资产现值99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现值12302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股份制”试点探索改革“深水区”
  “真想不到,拿着股权证,坐在家里就能分红,我竟然从一个普通农民变成一位‘股东’。”近日,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梁氏窑社区的徐新志老人高兴地说。
  去年以来,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梁氏窑社区挂牌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群众同意后,明确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名称、性质和职能、股东的确认和其权利义务,股权的设置和配置及具体量化等内容,给每户按人头发放了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明确了集体的各类资产后,为每位村民折算成每股11.26万元的股金给村民入了股,297位村民成了“股东”,村里的资源变成了资产,群众也得到了实惠。
  杨陵区揉谷镇田西村是远近闻名的红薯种植村,但标准化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制约了村里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益,田西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村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不但让村民变“股民”获得红利,还为村级公益事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为了探索城郊村、城中村、纯农业村、村改居等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杨凌先后将桶张、田西、杜寨、梁氏窑、陈小寨、半个城、元树、代家坡、崔东沟、张家岗10个村作为先期试点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现如今,已经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认定、合作社组建等工作,为全区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股份制合作社试点中可以看出,农村闲置资源得到了利用,农民发展致富渠道得到了拓宽,为农村经济发展探索了一条崭新的路径。
  “三权分置”改革唤醒“沉睡”资产
  近日,记者在太子藏村泉江农场的以色列水肥一体化节水农业技术示范基地看到,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物联网控制技术的园区高端大气,先进技术格外抢人眼球。“园区是一个集以色列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产品、技术展示、技术推广于一体的示范基地,占地300亩,是我和杨凌雨露公司一同建设的。”农场主罗新龙满怀激动地说。
  “我在发展农业产业需要土地的时候,通过‘三权分置’获得土地经营权,解决了生产所需土地问题,在我资金短缺的时候,又有配套的‘两权抵押’贷款,从土地到资金,杨凌农村产权改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罗新龙说。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罗新龙先后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棚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苗木抵押”等方式获得了贷款,解决了发展急需资金的燃眉之急。
  在杨凌,像家庭农场、现代农庄、农民合作社这些现代农业发展新型主体虽然不拥有土地承包权,却成为名符其实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许多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后,领着打工和土地租金双份收入。从实施土地流转到落实土地确权颁证,杨凌不断完善土地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有效激发了“三农”发展活力。
  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有里程碑意义。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和杨陵区共同成立了杨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将农村土地经营权、长效经济作物、农村集体经营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产权进行流转,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让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对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激活农村土地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杨陵区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杨凌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释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借助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真正让农民成为了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为乡村振兴探索出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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